2020年2月14日下午,國家要求盡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
一、什么是生物安全?
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生物安全是一項一體化戰略方針,用于分析和管理食品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方面的風險,以及有關環境風險的政策和管理框架。
這些風險涵蓋轉基因作物、外來品種和傳入的動植物害蟲、生物多樣性侵蝕、跨界牲畜疾病的擴散以及戰爭有毒武器等等。
二、中國為什么需要生物安全法?
1、重大社會事件頻發、傳染病的出現
近年來,問題疫苗、基因編輯嬰兒等一系列重大社會事件頻發,非典型肺炎、H1N1流感、新冠肺炎等重大傳染性疾病的出現,凸顯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
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特聘研究員周輝表示:
英國和美國已經頒布了相應的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規,我國把生物安全納入到國家安全體系當中,是意識到生物安全問題不僅僅是人民的健康問題,也關系到國家經濟安全、社會穩定,以及我國在國際社會的多重競爭下的自然資源、糧食和農業、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等一系列核心問題。
2、填補生物技術發展階段的法律漏洞
生物技術是一把“雙刃劍”。2018年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讓全世界震驚。倫理和監管的邊界在哪里?對于生物技術的謬用,生物安全法草案明確了相應的責任與處罰,填補了法律空白。
杜群教授表示:
我國對于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和利用的管控,目前還存在著法律的空白。規范生物技術是生物安全法的核心,對生物技術管控是生物安全法與其他生物多樣性法律相區別的一個重要特征。
生物安全法對生物技術的活動規定了倫理的原則。這是因為促進生物技術活動“棄惡揚善”,倫理是一個重要的法器。
三、生物安全法的內容
生物安全法草案規范、調整的范圍分為八大類:一是防控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二是研究、開發、應用生物技術;三是保障實驗室生物安全;四是保障我國生物資源和人類遺傳資源的安全;五是防范外來物種入侵與保護生物多樣性;六是應對微生物耐藥;七是防范生物恐怖襲擊;八是防御生物武器威脅。
四、生物安全法的意義
當前,我國生物安全規范體系法律位階較低,在一些領域例如基因醫學技術領域甚至還沒有法律層級的規范。因此,盡快制定出臺生物安全法,意義重大。
通過立法引導和規范生物技術的研發應用,推動生物科技與社會公共安全防護的深度融合;通過立法完善相關管理體制和機制;通過立法,科學開展生物安全評價和監督;通過立法加強生物安全知識與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通過立法加強相關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為生物技術和生物安全奠定堅實的人才支撐,并加強國際合作,提升我國在國際生物安全規則中的話語權。